船舶制造及修理;起重机械、轻工机械、钢结构件制造、加工;通信设备及多工广播设备成产、设计、安装;各种电气音响或视觉报警、警告、指示装置制造(以上项目不包括卫星地面接收设施);本企业自产机电产品、成套设备及相关技术的出口业务;经营本企业生产、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、机械设备、仪器仪表、备品备件、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(国家实行核定公司经营的14种进口商品除外);开展本企业“三来一补”业务;道路普通货物运输(此项目经营期限至2013年11月16日),旅宿、中餐、酒类零售(以上项目仅限分支机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)。(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,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