许可经营范围:煤炭批发经营(有效期至2015年12月31日);通过铁路经销焦炭(有效期至2016年4月30日)。
一般经营项目:电力供应;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相关技术出口业务;本企业生产、科研所需原辅材料、机械设备、仪器仪表、零配件等商品及相关技术的进口业务;承办中外合资经营、合作生产及开展“三来一补”业务。焦炭,煤气,洗精煤,煤气表,灶,管,建材,苦荞醋,盒子房的生产、加工与销售;煤气技术咨询、管网设计、安装维修;汽车运输;通讯、计算机网络的开发与应用;煤炭开采(只限分支机构)。住宿、餐饮服务(只限分支机构)。(上述经营项目限取得许可证的单位经营)钢材、有色金属(不含贵稀金属)、工矿设备及配件、铁矿石、电缆、化工产品及原料(除危险品)的销售